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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称今年不会开征物业税
    发布者:社区管理员 阅读:2875
    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,因受客观环境制约,2008年物业税不会开征。去年12月10日,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在《财经》杂志年会上预测,物业类税种2008年将研究试点开征。随即,新一轮关于物业税的争论骤然掀起。但上述国税总局高层官员透露,开征的大概时间在2010年到2015年间。这在税务总局内部已经达成共识。 

与此相印证的是,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去年12月中旬在财政部网站撰文表示,虽然开征物业税是迟早的事,但在目前条件下开征难度很大。去年12月19日,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,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,2008年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深化财税改革,并勾画税制改革的基本图谱,但此次会议亦未提及物业税。 

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主任王宏新表示,物业税开征前要对全国房源进行彻底普查,并建立完善的房屋管理系统,以保证第一时间了解房屋性质及价格方面的变化。王宏新说,一套老房子,要搞清是自住还是出租、商用,并不容易。此外,物业税与现有税费关系仍没有厘清,关于土地出让金是否纳入物业税,也是两难。 

目前,业界对通过物业税调控房地产给予厚望,尤其是从物业保有者拥有的第二套房开始征收重税。上述国税总局负责人表示,这只能是一种天真的想法。“在当前国内房地产价格高涨的情势下,物业税可能不足炒房者一个零头,根本起不到调控房价的目的。”市场是涨是跌,不会由物业税是否出台决定。

2008/1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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